维修资金、电梯维保……这些问题深受政协委员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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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老百姓共同的愿望,更是各级政府部门努力的目标。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老楼加装电梯的安全、治理高空抛物、推动业委会成立……关系着市民的安居,也体现着广州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如何推进解决安居问题的痛点难点,备受广州市政协委员的关注。

盘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维修不必“万里长征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又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然而这笔“养老金”使用率低、使用难、收益低,很多房屋因此被阻滞在应修未修状态,给业主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

今年广州“两会”,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等9名委员联名提案,建议改革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助力“老”物业焕发新活力。

数据显示,2019年,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资金29.33亿元,支出资金0.67亿元,97.7%的物业维修资金存放在专户管理银行里,累计结余高达279.69亿元。“如此巨额、低息、周期长的资金定向存入‘专户管理银行’容易滋生权力寻租。”曹志伟说。

此外,想要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要走一条“万里长征”。环节多、流程长,仅公示时间就要54日。在实际操作中,超过100天也是家常便饭。即使紧急情况下的物业维修资金申请通道,也至少需要公示24日。而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一次性拨付,提交电子资料和线下窗口材料共至少18份。复杂、漫长的申请过程让业主或物业公司疲惫不堪。

曹志伟建议,简化维修资金的申请流程,实现全部手续线上审批,并设置监督和问责机制,确保每一项维修能按时实施。同时,减少审批材料的数量和种类,全部实施电子化,对于诸如电梯故障等紧急情况,争取实现当日申请,次日审批。

曹志伟还建议盘活用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高收益。例如,允许物业业主用个人账户上物业维修资金控制一定比例(如≤60%)自由选择,购买任一家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提高收益率。

推广电梯委托管理机制,建立电梯专项维保资金

加装电梯,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条件,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目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加装电梯数量已经突破四千台,居全国首位。但其后续安全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安全主体责任难以落实、日常管理不到位、应急救援能力难以保证……

广州市政协委员林正贤提出,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管理。“加装电梯业主以老年人为主,不具备承担电梯管理的能力。”林正贤介绍,部分加装电梯由于小区条件限制,无法设置24小时有人值守的监控中心,一旦出现困梯或意外,不能确保及时得到响应。

在提案中林正贤建议,大力推广电梯委托管理,实现政府职能部门搭建平台,行业协会推荐专业物业公司或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接受业主委托履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职责,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条件成熟后,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实现统一联片的电梯安全委托管理。林正贤还建议,引导业主将政府发放的加装电梯安装补助资金作为专项维保更新资金,用于后续电梯的维修维保和安全管理。明确电梯轿厢商业广告收益为“取之于梯,用之于梯”,充实专项维保更新资金。另外,政府还应考虑设立专项资金进行保障兜底,根据电梯使用年限、环境、运行状况等因素,有计划的对老旧电梯进行安全评估和更新升级。并加强土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电梯养老保险试点。

新城新区必备摄像头,老城旧区要改造添置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近年来,高空坠(抛)物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隐患,社会反响很大。

广州市政协委员方颂提出,在设计、立法、管理上加强对高空抛物的防范管理。

据了解,高楼外墙安装的瓷砖、广告牌、空调外机等附加物,因安装不规范和自然老化,加上维护修缮缺失,容易损毁脱落,造成高空坠落伤人事件。同时,部分群众对高空坠(抛)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习惯将花盆、杂物等堆放在阳台上或防护栏里,遇台风天时容易掉落,导致意外发生。

方颂建议,在设计方面,规定高层建筑应设计安全缓冲带、预留放置附着物合理位置、在建筑物二层设置安全平台等。加强高层楼宇的监控摄像头建设。由住建部门牵头制订细则,将高空摄像头作为“新城新区必备,老城旧区改造添置”,扩大监控覆盖面,精准定位肇事者。

同时,增强市民素质和法制意识,物业加强检查物品摆放,尤其是台风天之前,及时通知居民注意防范。

目前对高空抛物处罚力度不足,方颂建议完善法规,加大打击力度,降低诉讼维权难度。“如果因小区或高楼未安装监控摄像头,受害人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法律上应强制要求小区物业或高楼业主单位配合司法部门提供所有住户信息,帮助受害人向楼主集体追责。”

建立开发商与物业黑名单,加快物业小区成立业委会

物业小区是市民生活的重要载体,根据市住建局的统计数据,广州市现有居民住宅小区约8370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965个,仅占住宅小区总数的11.5%,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业主缺乏自我管理能力,若物业服务企业侵犯业主利益,业主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广州市政协委员杜兰在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大多数业主公共事务参与积极性不高,因此很难凑到20%以上的业主联名,导致业主大会迟迟难以召开,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所需要时间往往超过1年;在筹备阶段与业主委员会选举阶段,存在开发商、原物业管理公司不配合,社区或街道办过多干预的情况。

杜兰建议,广州可以参照北京做法,降低提出成立业主大会书面要求的联名业主数比例的门槛。将现规定的“占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变更为“占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5%以上业主联名”。

为加快推进广州各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杜兰建议在各区政府组建由党工委、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监督各社区与街道办在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上的相关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区域内各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所遇到的问题。

同时,建立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黑名单,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公开业主委员会对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投诉情况。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贾政 龙锟 肖桂来 方晴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廖雪明 王维宣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赵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