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委员联名提案:将公积金转为免个税住房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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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促进职工住房条件改善、实现居有其所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慢、使用不合理的现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

今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常委曹志伟等8名委员联名提案,建议将企业缴交住房公积金转为向职工发放免个税的住房工资,彻底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曹志伟

0.84%的缴存职工提取了31.26%的缴存款

广州市从1992年起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近30年来,住房公积金提高了市民购房支付能力,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住房保障。

“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大部分职工享受不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住房保障,此外,近几年已频频出现住房公积金使用难,使用不合理的现象。”曹志伟在提案中写道。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显示: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479.72万人,缴存额851.06亿;成功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人数约4.05万人,占缴存职工总数的0.84%。而这0.84%的人却提取了266.06亿元用于住房贷款,占当年缴存额的31.26%。

截至2019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846.11亿元,占当年广州市生产总值(2.3362万亿元)的7.9%,滚存结余大。沉淀在账户上的闲置资金增值能力弱,大量住房公积金处于闲置状态。

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还需要提前申报、获批

除了使用不合理,住房公积金还存在使用范围窄,提取审批不及时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广州的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有所扩大,提取手续也有所简化,但仍有优化空间。”曹志伟发现,缴存者无法随时使用公积金,提取自己的钱还需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报,经审批后才能取回自己的钱,相较医疗卡随时可到药店、医院刷卡消费而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实在不够便捷。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也很高,以2019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状况为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业人员544人,其中,在编210人,非在编334人,当年管理费用支出21449.77万元。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也指出: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看上去势在必行。

建议:企业发放免个税的住房工资

曹志伟认为,彻底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惠及全体职工。他建议,将企业缴交住房公积金转变为向职工计发免个税的住房工资,免除职工个人缴纳,扩大住房工资使用范围,提高提取使用便捷度,提高理财收益,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济功能。最终实现与“五险”合并且发挥互济功能,进而提高职工实际收入和社会保险的综合保障能力。

“免除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及时提高职工实际收入,促进消费;其次,继续实行公积金免个税政策,将原企业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改为企业直接向职工计发每月住房工资至个人住房工资账户,列入企业用工成本。”曹志伟说,同时,住房工资的发放标准与个人工资标准挂钩,设立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并设置一个统一计发系数;最后,允许企业和员工协商后选择免租金实物住房或住房工资,而不是目前强制性的必须采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减轻企业重复负担和增强职工的获得感。

住房工资与“五险”互济,

推动“五险一金”合并为“社会综合保险金”

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扩大住房工资的使用范围和提取便捷度。

要允许职工在购房(包括法拍房)、支付物业维修资金、租金、装修、购买家具等与住房相关的消费以及患重大疾病时直接使用住房工资补足医保金的不足,无需申请即可直接提取使用。规范提取住房工资的手续,建议住房工资直接通过电子划账与住房、医疗等相关机构对接,实时监控各类住房、医疗消费,以避免发生缴存人非法套取资金现象。

曹志伟还建议,增强住房工资与“五险”的互济功能,进而实现将“五险一金”合并为“社会综合保险金”,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社会综合保险金”互济功能,如某人因重大疾病导致个人社会综合保险金账户上余额不足的,其直系亲属之间可实现互济,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贾政、龙锟、肖桂来、方晴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廖雪明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林传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