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5月24日、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各代表团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代表们就草案规定展开讨论,发表意见建议。
在广州,市民群众对民法典同样高度关注,引发热议。疫情防控中的基层角色、高空抛物治理、离婚冷静期、个人隐私保护、防止性骚扰、虚拟财产继承等等,每一项都与街坊的生活息息相关。民法典将给经济社会发展和老百姓的幸福生活带来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民群众对此充满期待。

基层抗疫有了法律“赋权”,保障也要跟进
李立,荔湾区站前街流花社区富力君湖华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
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民法典草案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相关责任及义务方面作出新的修改是与时俱进的做法,明确物业的应急处置责任,并规定了业主依法做好配合的义务,有利于小区的和谐稳定,也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在荔湾区站前街流花社区富力君湖华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李立看来,物业和业主之间是互利的关系,作为服务型企业,服务好业主是物业的职责所在。
响应政府号召,封闭小区部分出入口并安排专人值守;定期做好小区室外公共区域、电梯的消杀工作;专设快递、外卖的存放点……自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该小区物业从多个方面守住了小区防疫线。在做好“硬件”保障的同时,为减轻小区居民心理上的担忧,物业工作人员每天定期在业主微信群中播报最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让小区居民吃下“定心丸”。“必须要表扬,在特殊时期,我们小区的物业,行动迅速服务到位!”小区业主吴女士表示。
“疫情期间,我们物业开展了一系列防疫措施,全体工作人员24小时轮岗。一段时间后,资金耗费大、人力紧缺的问题就显露了出来。期待未来抗疫新规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在长期的应急处置事件中,也希望政府能在资金、人力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和指导。”李立认为,在应急处置事件中,既需要物业和业主双方的共同努力,还需要政府在宏观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
治理高空抛物,责任明确和细化了
曾伟业,南石头街居民
民法典草案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并明确各方责任,强调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记者走访发现,群众对此项条例呼声很高,都认为有明确和实施的必要。家住南石头街的街坊曾伟业认为,当高空抛物行为有法律法规从源头监管,相信会大量减少由于高空抛物造成伤害事件的发生。
“现在大家都认为需要做好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管,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就是其中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可以起到震慑和监管的作用。但谁才是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的主体?居民认为是物管,物管又认为是居民,从而无法实施。”曾伟业说,如果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责任主体,相信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或者其他有效监管高空抛物的措施将会得到更加有效和快速的实施。
曾伟业还认为,高空抛物的发生,很多时候不是居民“故意而为之”,而是缺乏对高空抛物的认识而发生的意外。当监管到位,责任细化,也能有效提高居民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从而会主动排查隐患,减少高空坠物的发生。
“正如之前很多案例都是窗框飞脱而发生的高空坠物意外,当完善了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居民就会有意识去检查自家窗框是否安全,有没有坠落的危险;台风时节居民也会留意自家阳台的物品是否已经完全固定或搬离至安全地方。”曾伟业说,还有些是由于家中儿童贪玩而抛出杂物而造成伤害的案例,有监管后,家长就会重视对小孩安全教育,甚至为家中的窗户安装防护网,防止儿童向窗外抛物。
离婚冷静期,给冲动型离婚“踩刹车”
罗廷贤,黄埔区文冲街社工站负责人
2019年,我国登记离婚达415.4万对,其中不乏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针对轻率离婚的问题,民法典草案设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
罗廷贤是黄埔区文冲街社工站负责人。她认为,对冲动离婚的夫妇而言,拟推出的离婚冷静期不失为挽回婚姻的一剂良方。此前,罗廷贤和同事们曾调解过一桩离婚个案。这对夫妇在生活中产生矛盾,一方正在气头上,认为只有离婚才能解决问题;另一方并不愿意离婚。当二人办理离婚手续时,工作人员建议他们可以尝试联系居委、妇联、社工等进行调解。“一方把离婚的话说出去了,为了争一口气,便跑去离婚。后期经过我们持续两个星期的沟通,原本持非离不可态度的一方,愿意再回头,将婚姻继续下去。”罗廷贤介绍说。
“如果这对夫妇没有接受工作人员的建议,婚姻的结局可能就不一样。离婚冷静期明确冷静的期限,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申请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罗廷贤认为,三十日冷静期,给不愿离婚一方一个诚意表达珍惜婚姻的机会,也给了冲动离婚的一方一个很好的台阶下。
“有的夫妇提出离婚是因为感情不再,有的则是冲动之举。如果有30天冷静期的规定,让那些冲动的夫妻谨慎思考婚姻存续问题,相信离婚率会得以降低。”罗廷贤建议,若正式启动离婚冷静期程序,民政部门可适当在服务窗口配套婚姻家庭心理咨询,为申请离婚的夫妇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冷静期内,如果有渠道得到专业人士开解,这既能够帮助双方打开心结,更能缓和双方僵持的关系,挽救一桩即将破碎的婚姻。”她还认为,当婚姻遭遇家暴问题时,离婚冷静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因为家庭暴力而提出离婚的,民政部门在办理离婚程序时需了解清楚情况,做好评估。若一方在婚姻中受到人身伤害,分开是最好的办法。”
保护隐私,让骚扰电话等不再任性
谢盛安,在北京街工作的市民
在北京街工作的市民谢盛安,关注到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首次对“隐私”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我觉得这样明确界定是好的,也是社会进步发展的体现。”谢盛安说,现在个人隐私被泄露和被侵犯的情况屡屡发生,但这些情况发生后,一般市民苦于无法取证或相关法律不完善而不了了之,如果对隐私进行明确界定后,情况会得到改善。
“草案增加了‘私人生活安宁’这几个字,我相信这个也是界定哪些信息适宜公开的一个明确界限。”谢盛安说,例如疫情期间,很多确诊病人以所谓的私人信息不便透露为由,没有及时交代和公布他们的行动轨迹,导致未能及时找到密切接触者,导致疫情扩散。如果对隐私的定义明确界定后,对于已经影响公共安全的市民不能再用泛意的隐私权来阻拦相关部门对信息的获取。
“然而,怎么算合法公布或非法公布的。例如,我所知道的有些活动或登记信息的时候,会签署一张同意有可能向公众发布的声明。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合法方式?非法公开和合法公开的这个界限在哪里,作为市民却了解不多。”谢盛安说,目前社会上对隐私权的宣传是极度不够的。
“专家提出维护私人生活安宁、排除他人非法侵扰是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那‘狗仔队’跟踪明星并将别人的事情公开,这个是否属于侵犯隐私权?” 谢盛安说,一些界限还需要明确。此外,如果市民隐私被侵犯,有什么救济途径,如何追责、索赔,一些具体的问题还需要加大宣传,让老百姓更加清楚。
向性骚扰说不,女性权益更有保障
莫妙珍,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
民法典草案细化了防止性骚扰相关条款。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妙珍认为,“这一法条考虑到了司法实践的现状,同时也兼顾到这类纠纷的客观情况,符合社会的实际需要。我认为这有利于切实保护女性权益。”
“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性骚扰受害者的保护程度不足。”莫妙珍说。一方面,就诉讼程序而言,目前我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与“性骚扰”直接相关的民事案由,只有第348条“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中规定的“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但只限定于“教育机构”,明显范围过窄。
另一方面,就实体法而言,我国现行法律中与“性骚扰”相关的条款主要体现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但这些规定均比较笼统,在法律适用中有一定障碍。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隐私或人格权受到侵害,受害人可以以侵权为由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莫妙珍分析,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一十条把“违背他人意愿”作为性骚扰的一个基本构成要件,并规定不仅是行为,言语上的性骚扰也构成性骚扰,规定得比较周密、全面,且规定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赋予单位从预防到制止性骚扰的法定义务,同时该规定明确了“单位”的范围,不仅限于教育机构,还包括机关、企业等单位,兜底的“等”字更是体现了其他类别的单位(例如社团组织等)也应遵守该规定。她说:“我个人比较希望这一条款能通过,这是对女性权益的很大保护。”
保护虚拟财产,继承游戏装备或成为现实
陈博齐,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民法典有关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让家住番禺区洛浦街的陈博齐觉得眼前一亮。陈博齐说,随着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发展,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了网络虚拟财产,比如手机号、微信QQ号、视频会员号、网店、游戏账号等,但这些虚拟财产能不能被继承,在实践中有很大的争议。
2017年起施行的《民法总则》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虽然明确虚拟财产受保护,但是虚拟财产能否继承,并没有具体说法。
“现实中也有这样的案例,比如2018年江苏一父亲意外去世,其生前用来经营企业的手机号,儿子想继承过户到自己名下以维系客户,运营商认为这不是遗产范围,双方争议较大。”陈博齐说,关于遗产的范围,此前继承法采用列举的方式,列举了收入、房屋、文物、著作权等几项,而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则修改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含范围明显扩大,虚拟财产也纳入其中。
陈博齐举例说,有些手机靓号交易价格高达数万元,一些游戏玩家花数十万元打造装备,这些具有现实高价的虚拟财产,在民法典颁布之前,持有者如果不幸去世时,极可能会被认定为无主财产。民法典颁布后,此前网友在热议调侃的“继承游戏装备”将不再是玩笑。陈博齐认为,民法典既带着互联网时代光芒,也有一定开放性和前瞻性。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后会出现我们目前无法预判的多种类型的财产,关于继承的条文对此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到,会更有利于新时代公民合法财产的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民法典姓“民” 人民性是核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民法典的核心是具有人民性,这是一部人民的民法典,从这部法典的整个构造可以看到,民法典是围绕着人的权利来制定规则,从而保障每一位老百姓具有获取幸福生活的权利。
中国民法的发展经历了100多年的历程,民法典的出台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息息相关。早在清末就开始修订大清民律草案,还没等实施清朝就灭亡了。民国的时候也颁布了民法典,但当时的条文没有现在这部多,也没有这么详细,另外民国的民法典百分之七十的条文是抄德国的,百分之二三十是抄其他国家的,没有体现出中国的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人民性更是无从谈起。新中国成立后,至今已是第五次编纂民法典,“从其他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只有一个国家到了强盛的时候,才有可能完成民法典。我觉得很快会通过,这也体现出如今的国力强盛。”朱巍表示,民法典是我们民族复兴、老百姓幸福的重要抓手,也是重要权利的保障。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最大的特点,也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朱巍介绍,可能全世界大国里的民法典,我国是唯一的一个人格权法独立成编的,这表明人的权利更加被重视。从另一个角度讲,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实际上就是为了解决矛盾而树立的一些规则,把这些规则法律化,从而更好地关注老百姓的幸福感、满足感和安全感。与此同时,民法典的时代性还体现在其中涉及互联网的内容比较多,充分保障了网民权益。比如互联网中的数据信息、虚拟财产安全。比如网名被纳入到姓名权保护范围,声音权被纳入到人格权保护范围,AI换脸被纳入肖像权的保护范围等等,具有时代性是民法典很大的一个特点。
“开门立法”是民法典人民性的又一体现,“我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法律的征求意见能达到100多万条,民法典可能创了一个纪录。”朱巍认为,这么多意见提上来体现了这部法典对老百姓的影响很大,大家的意见表达也很充分。尽管耗时很长,但“开门立法”恰恰体现了这真的是老百姓自己的法。(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于梦江)
统筹记者 何小敏
【记者 何小敏 崔小远 郭仲然 林茹彬 焦何结 陈丹婷】(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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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方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