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葺危房有补助资金啦!
困难家庭实施城区危险房屋原址重建,
每户可按1000元/平方米标准
申请补助资金,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印发《广州市城区危险房屋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越秀、海珠、荔湾、白云区,市、区补助资金比例分配为5:5;
天河、番禺、花都区,市、区补助资金比例分配为4:6;黄埔、南沙区由区全额承担;
从化、增城区,市、区补助资金分配比例分别为8:2和6:4。


来源 | 信息时报 大洋网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 方欢欣
编审 | 罗盛光 温穗章
审核 | 刘海裕
白云区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