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5月1日起长者出院前可先申请居家长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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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参保老人住院时可享医保,出院后可申请长护险,可是等待审批期间却有一段“空白期”不能享受待遇?这种情况将被“无缝对接”代替了。4月29日,市医保局发布通告,该剧与市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补充通知对长护险的申请流程进行了优化,缩短了等待时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在尚未出院时提前申请评估,这样一来,一出院就能从医保待遇无缝对接转到长护险待遇。同时发布的政策解读称,补充通知优化了评估服务办理流程,有利于引导院后居家护理、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自2017年8月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正式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长期失能职工医保参保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保障。三年来,广州长护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从29家增加到148家,服务能力更充足,服务体系更完善。

住院或在社区家庭病床治疗都可提前申请

根据补充通知,在广州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家庭病床建床治疗,年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参保人,符合规定病种条件或符合长护险医疗护理服务项目条件的,可在选定本市长护机构并达成服务意向后,向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评估申请。

其他符合《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穗医保规字〔2019〕8号)规定条件的参保人,也可按原有规定提出评估申请,原评估途径不变。

出院后居家护理可享最长3个月长护险待遇

根据参保人需求,评估分为在院评估和家床评估。一是在院评估。参保人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在出院前自愿选定本市长护机构并达成服务意向后,可提出评估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根据评估结果享受1~3个月的长护险待遇(含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待遇)或长护险医疗护理待遇。二是家床评估。享受医保家庭病床门特待遇的参保人,在自愿选定长护机构并达成服务意向后,可提出评估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根据评估结果在家庭病床期内享受1~3个月的长护险医疗护理待遇。

根据长护险相关规定,居家护理的长护险待遇报销比例达到90%,每月医保最高支付额达到1103.5元。

市民可通过广州医保部门网站或“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到广州的148家定点长护服务机构。

解读:新政引导院后居家护理

  与补充通知同时发布的政策解读称,这份补充通知的实施使广州长护险的服务流程得到优化完善。一方面是优化评估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住院或家庭病床治疗期间即可提出评估申请,出院后可即时享受待遇。通过优化评估办理流程,实现参保人医保待遇和长护险待遇的无缝衔接;二是引导院后居家护理。结合参保人的疾病状态进行评估,更好地满足参保人从住院治疗过渡到居家护理的需求,引导适合居家治疗的参保人回归家庭。三是增强医疗护理供给。支持家庭病床建床参保人通过家庭医生评估后,由长护机构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提升居家人员健康保障水平。四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通过系列措施,培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站+居家养老”的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新业态,推动广州医养结合健康照护服务业提质扩容。

链接:在院评估享受长护险待遇的条件

经在院评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1. 长期保留气管套管、胃管、胆道等外引流管、造瘘管、尿管、深静脉置管等管道,需定期处理的;

2. 疾病、外伤等导致的瘫痪(至少一侧下肢肌力为0-3级)或非肢体瘫的中重度运动障碍,需医疗护理的;

3. 植物状态或患有终末期恶性肿瘤(呈恶病质状态)等慢性疾病,需医疗护理的;

4. 褥疮Ⅱ期以上,需定期处理的;

5. 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需定期处理的;

6. 骨折牵引固定或髋部、脊柱骨折内固定术后,需卧床医疗护理的;

7. 脑血管意外康复期并有偏瘫或大小便失禁等功能障碍,需医疗护理的;

8. 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气肿或肺心病,需医疗护理的;

9. 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Ⅲ级及以上),或心功能Ⅱ级但合并有肺部或其他慢性感染等并发症需长期氧疗的。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洁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