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荔湾区发布了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相关招生工作细则,包括“幼升小”“小升初”的地段以及分组情况全部公布。据悉,今年荔湾区小学入学取消了面向全区招收体育后备人才的通道,招生小学严禁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小学入学挂钩。在招生地段分配上,今年,涉及石围塘街辖内的小学招生地段分配并无太大变化。
1. 2020 年,全市公办小学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2. 具有本区户籍报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公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再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3. 符合2020年广州市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适龄儿童(具体内容见下图),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5 月 18 日到实际居住地对应地段学校提交材料报名并审核。


1. 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5月10日
2. 适龄儿童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此时间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各公办小学在此时间段内每天8:30-11:00,14:30-17:00 提供网上报名协助。
3.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时间:5月16日-5月18日(星期六、日、一)8:30-11:00,14:30-17:00。
4. 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期间,请家长严格按照学校预约安排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
办理入学登记所需资料
网上报名提交后,5月16日-5月18 日请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按照地段学校的指引带备证明材料携小孩到地段学校进行审核,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分别在荔湾区各公办小学与社区居委会公布栏公布及荔湾区政府网、荔湾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需带备证明材料如下:
1. 户口簿;
2. 房产资料:
1) 自有住房的需提供与户口簿同址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
2) 租住房屋的需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证明,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无需提供房屋查询情况(报名系统联网自动查询);
3) 拆迁户需提供有关拆迁协议。
3. 儿童出生证;
4. 儿童计划免疫证;
5. 儿童身份证
涉及石围塘街的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段和插班转学登记地段:
(招生热线:020-81891608)
1. 杉栏社区,地段号:4401030026003
2. 山溪社区,地段号:4401030026002
3. 山村社区,地段号:4401030026001
(招生热线:020-81552334)
1. 桥东社区,地段号:4401030026009
2. 万盛社区部分,地段号:4401030026010 【具体包括:芳村大道西 1--163 号(单号)(怡福花园)怡福街 1--55 育才街 3--127 号环卫局宿舍 117、119、121、123、125、127 号;(万和苑)兴东路 17、19、19 号之一、21、21 号一之二之三之四、23、23 号之一之二;兴东路 33、35、37、39 号;兴东路 11、13、15 号;(穗芳阁)兴东路 27、29、27 号之一之二之三、29 号之一之二之三;兴东路 3、5、7、7 号之一之二之三之四;兴东路 41、43(除地址门牌含“五眼桥”字样外)】
3. 塞坝口社区,地段号:4401030026007
4. 芳雅苑社区,地段号:4401030026008
5. 如意社区,地段号:4401030026004
6. 滘口社区,地段号:4401030026012
7. 芳盈社区(非逸彩小区部分),地段号:4401030026013 【具体包括:含万兴苑(芳村大道西 681、683、685、687、689、691、693) 】
8. 芳彩社区(非凯粤湾小区部分),地段号:4401030017015
(招生热线:81693802-608)
1. 秀水社区,地段号:4401030026006
2. 岭南社区,地段号:4401030026011
3. 万盛社区部分,地段号:4401030026010【具体包括:五眼桥新基 1--192 号;五眼桥新基上村 1--151 号、155、156、157、159、160、161、162、163、164 号;五眼桥新基下村 1--116 号;五眼桥东华里 1--41 号之一】
(招生热线:18924050819)
1. 南塘社区,地段号:4401030026005
(招生热线:020-81679306;18926199712)
1. 逸彩社区,地段号:4401030026013
2. 芳盈社区(仅逸彩小区),地段号:4401030026013
(招生热线:020-81602503)
1. 芳彩社区(仅凯粤湾小区),地段号:4401030017015
1. 今年适龄儿童入学的年龄段是什么?
答:2014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未满 6 周岁的儿童不属于今年小学招生的对象。
2. 所谓“租购同权”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对于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在我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证明,截止到 2020 年 8 月 31 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其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就读;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不足一年的,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学位。
3. 祖辈房产在辖内,是否能就读周边小学?
答:属祖辈房产,能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与祖辈同一户籍(户主须为持该房产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 1—5 年级,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止入户该户籍地址并居住满两年的,且其祖辈拥有该完全房产,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4. 符合统筹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怎样办理登记手续?
答:“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都属荔湾区的,在实际居住对口学校审核资料,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在他区的,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对口学校审核资料及安排学位;户籍地在其他区,实际居住在荔湾区的,在荔湾区对口学校审核资料,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记者 张一冉】
【编辑 子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