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今天从清远市公安局获悉,3月份清远全市涉摩涉电事故与去年同比下降47.7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4.44%,专项交通整治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清远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频发,涉摩涉电事故形势严峻。为此,清远公安部门以“平安+满意”创建行动为牵引,自3月份以来,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交通整治行动。
目前,清远全市270座在营加油站、1566家摩托车维修点拒绝对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和维修服务;交警部门约谈走访快递行业网点负责人,加大行业交通秩序整治等措施,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全市各地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综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已出动人员31250人次,检查电动车销售商家234家,派发宣传资料3715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9份,发出守法经营《倡议书》1178份,处理非机动车占用公共资源空间案件213宗。
通过推进警保、警邮合作,推行多项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清远整合交警、治安、刑警、派出所等多警种力量,全市各地公安部门每周开展一次全市统一行动,强化路面执法管控,严查严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共出动警力3.04万人次,查处涉摩涉电违法行为52854起。
其中,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超员、酒驾醉驾、逆向行驶等5类重点违法行为27084起;劝导交通违法35.49万宗。
通过推进警保、警邮合作,全市已设立153个“警邮合作便民服务点”和17个“警保合作便民服务点”,推行多项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3月至今共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85379辆,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12526辆,办理摩托车检验5352辆。
交警部门积极推进乡镇摩托车驾驶人考场建设和农村地区车驾管业务,全市已有9家农村交警中队增设车驾管服务点,“驾考下乡”实现“就近办、一次办”。目前,已有35家电动自行车商家可带牌销售。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曹菁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曹菁
通讯员:清公宣、清交支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蔡冬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