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精点 | 女职工可休一年产假,不要只是“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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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可休一年产假,看上去很美

女职工哺乳期可以休一年?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发关注。该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哺乳期女职工按照规定安排哺乳时间”“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这一消息迅速引发各媒体和自媒体广泛转发,石家庄也成了很多女同志眼中令人羡慕的“别人的城市”。

点评:石家庄这一规定让很多人产生情绪共振,不难理解。民众积极转发的背后,是老百姓对于更合理、更人性化的产假制度安排的渴望。然而,实际情况似乎并不那么乐观,从政策到落实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首先,石家庄市政府这个实施意见并不具有行政刚性,而只是一种“倡导”。从文件中看,能否“休至婴儿满一周岁”,决定权仍在用人单位。其次,休假期间的待遇,以及休完后能否重返岗位,也是一个极为现实的问题。文件规定“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在劳资关系并不平等的情况下,这样的协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不难想象。从政策善意到现实行动,仍有不短的距离。石家庄市能够意识到哺乳期女职工面临的困境,并出台相关规定,其美好的用意值得肯定,但若是想将这一美好设想落地落实,除了持续做好更扎实、更有针对性的制度配套外,也需要一点政策刚性,需要相关的约束性以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不要只是口头上说说,只是“看上去很美”。(光明日报)

适当延长产假可以优化育儿环境。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莫伟浓 摄


2、织密维权网 护航新消费

疫情期间,各种基于互联网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方式纷纷涌现,“云经济”方兴未艾,“在线消费”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新问题。比如,网络游戏消费火爆,但因实名认证不到位、收费游戏未明示等问题引发消费者投诉;“云购物”兴起,但通过短视频直播平台购买的一些商品有质量问题;网上买菜走俏,但一些生鲜电商被曝出存在缺斤短两问题……

点评:疫情加速了日常生活消费的线上化,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新课题。为此,亟须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从法治保障、科技助力等多方面织密织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随着新消费的兴起,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需要扩容、提质。比如“无接触消费”,从传统的外卖、网购逐步扩展到健身、线上卖房等。在新的消费场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必须对新的变量因素及时作出应对。当务之急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新产品与新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体系建设,确保消费者投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数字技术的进步,给科技赋能消费维权提供了更多可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能发挥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溯源作用,有效实现对消费全过程监督,在更精准地帮助消费维权方面大有可为。只有念好“保字诀”,唱好“护字戏”,切实优化消费环境,努力培育壮大新消费,才能加快推动消费升级。(人民日报)


3、地铁内进食上“黑名单”:让不文明者不再任性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4月1日起施行,包括地铁内进食、手机外放音乐、乞讨等七种行为上了“乘客行为黑名单”。

点评:与欧美日等地区相比,中国地铁虽然起步时间晚,但是发展速度快。而正是因为发展速度太快,乘坐地铁的社会规范还没有达成明确“共识”。有关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一些乘客并不是太清楚。地铁空间属于公共场合,那些在日常生活中无伤大雅的行为,在公众场合可能就显得十分不合时宜。为了赶时间而在地铁进食,是用别人的不方便成就自己的方便;在地铁上外放音乐,也是在用自己的喜好干扰他人。这些不文明行为,从根本上讲是缺乏公共意识的表现。此前,一些人会表现出“任性”的态度,将公共场合中的不文明行为说成个人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此次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办法》,正是向这些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当然,也需要承认,相较于不文明行为发生的即时性和突然性,地铁巡查有时不能第一时间发现并予以制止。而且对于有些公共意识较差的个人来说,《办法》的约束力和威慑力都不算强。《办法》的实施只是创造和谐地铁环境的开始,真正要消除不文明行为,最终还是需要从每个人做起,需要公民个人素质的整体提升。(中国青年报)


整理: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胡俊
来源: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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