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健委:全国超80%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是在广东首先被监测发现和有效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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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获悉,3月2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若干措施”),拿出15条硬招实招,对全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体系进行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完善补强,为全省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卫生人才保障。

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将如何促进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省卫健委回应了三大问题。

问1:广东全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如何?

答: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我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03年“非典”以来,我省逐步构筑起以疾控机构为主体,慢病防治机构、结核病控制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相辅相成的公共卫生体系。

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级共有疾控中心125家,其中省级1家,地市级21家,县级103家。共有慢病机构126家,其中慢病站(中心、院、所)98家,结核病防治机构16家,皮肤性病防治机构12家。省级和各地级以上市建立了独立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大部分县区依托相关医疗机构开设了精神病专科并设有床位。人员编制方面,截至2018年,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人数共9179人,平均每万人常住人口的疾控人员数为0.82人。

总的看,我省公共卫生体系尤其是疾控机构体系比较健全,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在抗击重大传染病疫情尤其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问2:《若干措施》将如何促进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答:

“非典”以来,全国80%以上的新发和突发传染病疫情是在广东首先被监测发现和有效处置的。但同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让我们看到了一些公共卫生体系的弱项和短板需要补强。

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过去部分地方的区级疾控中心被整合到了市级疾控中心,造成一些地方目前没有设置疾控中心。另一方面,部分市县级疾控中心存在不同程度的缺编少编情况,编制配备没有达到每万人口配置1.75名疾控人员的规定要求。加上全省各级疾控中心均已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疾控中心的人员收入普遍低于同级公务员,经济欠发达地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财政保障不足,制约了公共卫生机构的不断健全和持续发展。

此外,此次疫情也反映出,医防融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需要医防并重,一线医务人员的传染病报告意识和水平需要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需要常抓不懈,综合医院的传染病救治能力需要不断提升。疾控机构需要与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更加稳定、密切的联系,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更多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防控工作,面向社会、患者和家属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行为干预等服务,形成合力做好公共卫生日常工作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

《若干措施》就是以问题为导向而出台的针对性举措,将落实公共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统筹协同机制,完善医防融合工作机制等。

问3:《若干措施》对全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有何重要意义?

答:

我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地发展。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需求相比,还存在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总量不足,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尤其是基层专业人才学历职称偏低、素质不高,一些人员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对能力不足等问题。尤其是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尤其是基层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应用不足,精准调查、提前预警等能力仍然有待提升;综合医院临床医学人才对重大传染病的前哨预警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利用新药救治重大传染病的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若干措施》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用制度来提升公共卫生人才总量和素质,建设公共卫生快速响应应急队伍,提高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检测队伍水平,发挥综合医院临床医学人才、中医药人才、全科医生等临床医学人才在传染病防控中的独特作用,综合开发利用公共卫生相关领域人才作用,努力建设一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卫生特殊要求相适应的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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