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佛山市2019年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2019年佛山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占比为78.9%,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50.2%;其次是二氧化氮,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34.9%。
▋环境质量
空气:
全年优良天数占比为78.9%
2019年佛山市环境空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和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高于国家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有所下降,其他四项污染物浓度有所上升。
2019年佛山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占比为78.9%,比上年下降7.4个百分点,全市共出现63天轻度污染,14天中度污染,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
2019年佛山市及五区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2019年佛山市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50.2%;其次是二氧化氮,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34.9%。
2019年佛山市及五区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分布占比
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1,五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91~4.53之间。2019年度五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优至差依次为:高明区、顺德区、三水区、南海区、禅城区。
2019年佛山市降尘年月平均浓度值为2.0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9.1%,达到省推荐标准。五区降尘年月平均浓度范围为1.9~2.1吨/(平方公里•月),均优于省推荐标准。与上年相比,除高明区外,其余四区年降尘平均浓度大都有所下降。
佛山市及五区降尘年月平均浓度变化
2019年佛山市降水pH值为5.12,比上年下降0.03个pH单位;全年酸雨频率40.8%,比上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酸雨污染总体较上年略有缓和;各区降水pH值均值范围为5.33~4.80,五区降水pH值由小到大排序为:三水区<顺德区<禅城区<高明区<南海区。
禅城区、顺德区降水pH值均值较上年有所上升;南海区、三水区、高明区降水pH值均值有所下降。
佛山市降水pH值变化
2019年佛山市各区酸雨频率范围为35.4~52.7%,酸雨频率除顺德区和三水区较上年有所下降外,其余各区均上升。
酸雨频率由大到小排序为:三水区>南海区>高明区>禅城区>顺德区。
佛山市酸雨频率变化
水环境:
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优良
2019年佛山市共对16个水源地开展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优良。除杨梅水厂、合水水厂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外,其余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
佛山市地表水水质状况详见下图:
2019年佛山市主要河流水质综合污染指数
广佛跨界河流
佛山水道:设横滘断面,本年度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为0.48,同比下降23.57%,各项指标同比改善。
西南涌:设和顺大桥断面,本年度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为0.61,同比下降40.16%,各项指标同比改善。
芦苞涌:设独树岗桥断面,本年度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为0.33,同比下降43.9%,除溶解氧外,其他水质指标同比改善。
水口水道:设西航道入境处、泌冲大桥、黄岐三个断面,本年度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综合污染指数为0.58,同比下降26.51%,各项指标同比改善。
▋环境治理
考核结果:
高明三水良好,禅城南海顺德合格
2019年,五区党委及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结果为:禅城区合格,南海区合格,顺德区合格,高明区良好,三水区良好。8个重点考核单位中,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被评为优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6个单位被评为合格;31个一般考核单位中,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公安局被评为优秀,市委政法委等28个单位被评为合格。
污染防治:
全市已运行污水处理厂57座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19年,佛山全市完成194家市控重点VOCs企业“一企一策”深化治理。推进机动车维修行业以及印刷行业VOCs深化整治工作。同时,加强黑烟车的抓拍执法,累计抓拍处罚黑烟车闯限行违法行为3318宗。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运行污水处理厂57座,设计处理能力269.4万吨/日。2019年新增11万吨/日处理能力,新建污水管网1080公里,超额完成年度1000公里建设任务。
环境执法:
立案处理企业1652宗 罚款金额超1.8亿元
《公报》显示,佛山出台了《2019年广佛流域专项环境执法工作方案》,结合污染源普查、村级工业园整治和“散乱污”整治等工作,全面铺开广佛跨界流域水环境专项执法。开展环保联动执法,严查环境犯罪行为;开展涉气行业执法检查,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行业治乱;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342家企业纳入2019年佛山市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19年共抽查282家重点排污单位、592家一般排污单位。
同时,印发《2019年佛山市环境执法工作要点》,2019年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00791人次,现场检查企业43198厂次,立案处理企业1652宗,罚款金额18489.1万元。全市实施查封、扣押92宗,限产停产10宗,移送行政拘留89宗,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69宗。建立“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清单,纳入整治的对象共3424个,截至2019年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比例为100%。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黄健源
图来自《佛山市2019年环境状况公报》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