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禁设限制性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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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下午,在中小学招生入学新闻通气会上,广东省教育厅通报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会上,据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广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创介绍,在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方面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文件有关要求,全省在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二是要完善自主招生办法,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的范围,各市可给予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三是落实指标到校政策,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还民办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涉限制性分数线,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涉限制性分数线。

四是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地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超省定班额标准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审批地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地市招生。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完善并落实本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和港澳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林霞虹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高鹤涛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