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对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保,进行补缴政策。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龙津街退役军人,请在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前向龙津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以下材料申请:
1、身份证、退伍证复印件(如遗失退伍证需写情况说明)。
2、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由街道开具介绍信,由本人向档案保管单位查档复印,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退出现役登记表(由街道开具介绍信,由本人向档案保管单位查档复印,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一份(表格末端需申请人签名和盖手指模)。
5、相关缴费记录(包含社保和医保的缴费记录,需相关部门加盖公章,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须提供低保证或特困证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在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http://dva.gd.gov.cn/)、“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下载《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A4纸双面打印,或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办事窗口领取。相关政策请关注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官网的公告和解读。
办理地点:荔湾区龙津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龙津东路701号社会事务管理科2室)
联系电话:020-81925209
【记者 龙津小e】
【编辑 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