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法讯
为了让法律知识在社区居民中得到普及,小e携手广东迅法律师事务在本公众号——“微社区e家通越秀华乐街”开设专栏“华乐法讯”,希望在给大家说法讲法的同时,也帮助街坊们解决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一些法律难题。
一段美好的婚姻走到尽头了,剩下的是什么?
有人说,剩下财产分割,办理离婚手续,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但是你可能忽略对方留下一笔外债让你来背!
现实生活中,有些感情破裂的夫妻虽然已经离婚了,但是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法院会找上门来冻结你的银行卡账户或者房屋。
社区律师在坐班时间遇到了居民徐小姐,她前来为烦恼了好一阵子的苦闷事进行咨询——
【案情回顾】
徐小姐与前夫罗某于2002年6月登记结婚,2012年5月分居,并于2015年7月办理了离婚手续。
徐小姐不知道的是,2014年2月期间,罗某向其朋友钟某借款,并亲笔书写了1张《借条》给钟某,内容为“借条,今借到钟某人民币十万元整(100000),借期30天。借款人罗某,2014年2月X日”。
然而借款期限届满后,钟某经过多次催收,罗某均未还款,债权人钟某遂于2019年将罗某和徐小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还款利息。
莫名被牵涉其中的徐小姐对着这笔毫不知情的债款一筹莫展,她该需要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吗?
【律师答疑】
社区律师表示:夫妻单方借款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看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另一方没有还款的义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则应当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在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可以从以下四点确定:
第一:债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二: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三:债务的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第四:夫妻之间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徐小姐与罗某已于2012年5月分居,罗某于2014年2月向钟某借款,该笔借款明显不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能推定该笔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或妻一方隐瞒借款,且该笔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该笔债务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
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市规范律师事务所,2013年获“管理优秀奖”荣誉称号。该律师所自2009年至2013年是以“所所结对”形式开展华乐街所属社区法律服务,自2014年始该律师所李文立、蔡小奋、谢伟、刘小万等律师分别担任华乐街所属10个社区的法律顾问, 擅长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房产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刑法等法律业务。
该律师所主任李文立律师,执业年限23年,担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企业维权顾问团顾问、省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越秀区法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越秀区服务站站长等职务。该律师所社区律师团队,主任亲自挂帅,律师之间合作紧密、相互配合,可更好的为社区居民、商户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下面是华乐街各社区律师12月值班时间表,
有需要的街坊们可收藏呦~

社区律师的值班时间可能因实际情况作临时调整,敬请谅解。
社区居民有任何关于法律的疑问也可直接到广东迅法律师事务所(华乐路华乐大厦南塔1103室)进行法律咨询,预约电话:020-83821185。
【记者 黄绮媚】
【编辑 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