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对《佛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简本)》(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公示,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方案》显示,佛山拟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地48个,总面积32124.87公顷,占陆域国土总面积的8.46%。

据介绍,截至2019年底,佛山市共批复建设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65个,在包含交叉重叠面积的情况下,全市批复自然保护地总面积33671.44公顷。根据批复矢量化后面积为32377.96公顷,剔除交叉重叠后总面积27877.04公顷,矢量交叉重叠面积4500.92公顷。按自然保护地类型划分,全市自然保护区1个,总批复面积为1038公顷;森林公园40个,批复面积为27133.05公顷;湿地公园22个,批复面积为2700.39公顷;风景名胜区1个,批复面积为1400公顷;地质公园1个,批复面积为1400公顷。按自然保护地级别划分,国家级5个,总批复面积6178.08公顷;省级2个,面积1866.67公顷,市县级58个,面积25626.69公顷。

佛山市自然保护地主要存在边界范围底数不清、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矛盾冲突点多面广、空间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自2019年8月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先后开展摸底调查、分析保护空缺、制定工作规则、预案编制审核等流程,最终形成《佛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方案》显示,佛山在原有自然保护地的基础上,共调入空间11723.07公顷,调出空间7561.66公顷。整合优化后,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地48个,总面积32124.87公顷,占陆域国土总面积的8.46%。全市自然保护地中,核心保护区面积525.27公顷,一般控制区31599.60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1个,总面积面积1305.35公顷;风景名胜区1个,总面积1294.99公顷;湿地公园11个,总面积7552.27公顷;森林公园35个,总面积21972.26公顷。
全市整合归并自然保护地涉及一对一归并转化自然保护地32处,一对多归并转化为1处自然保护地,多对一归并转化为自然保护地15处。全市拟撤销14个自然保护地,批复面积509.12公顷,均为自然公园。全市拟新建7个自然保护地,均为自然公园,总面积4048.10公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健源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霍泽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