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荔湾最高奖8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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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对外发布《广州市荔湾区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鼓励措施》(以下简称《鼓励措施》),加快优化荔湾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推动荔湾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该《鼓励措施》是荔湾区今年推出的第一个产业扶持政策,也是广州市今年各区谋划的第一个电商政策,该政策条款干货多,特别是头部企业奖励力度居全市第一档,是广州市荔湾区政策创新响应高质量发展第一步,是荔湾区助力广州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年度第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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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干货满满,内容亮点纷呈


该《鼓励措施》共18条,包括企业落户奖励、企业发展成长奖励、头部企业奖励、品牌培育奖励、跨境电商扶持、电商载体扶持、电商活动扶持、优秀主播奖励、电商人才扶持、教育学位支持等内容。主要有四大亮点:


着力引进优质企业

● 一是鼓励四上落户,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电子商务企业,在注册当年或次年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管理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 二是支持电商载体,鼓励相关载体引进电子商务优质企业,对电商载体(楼宇或园区)引进电商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

大力扶持企业发展

● 一是支持企业发展成长,对年度销售额(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且同比实现一定幅度正增长的电商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 二是重奖头部企业,对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的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及其二级子公司),年度销售额(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最高8000万元奖励。

● 三是扶持跨境电商,对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扶持。

助力扩大品牌影响力

● 一是奖励品牌培育,对国家、省、市商务部门新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商务部门新认定的数字商务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二是对国家、省、市商务部门新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全力营造良好生态

● 一是支持电商活动,对举办或承办直播电商博览会、论坛会议、直播带货活动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重大活动,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 二是奖励优秀主播,优秀网红主播可以享受1个荔湾区英才卡、1个义务教育阶段视同荔湾区户籍生入学资格、1个入户指标、1套人才公寓入住资格等优惠政策。

● 三是支持电商人才, 对MCN机构在荔湾区开展电商直播人才、业务培训活动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优质电商企业,给予其员工教育学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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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编辑 黄文浩】

【审核 朱敏红、丘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