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 | 白云法院引入公证力量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推动特定类型纠纷专业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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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白云法院率先在太和法庭试点与南方公证处合作,引入公证力量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特定类型纠纷专业化处理。经过半年多的探索实践,南方公证处派出的5名兼具特邀调解员身份的公证员以及6名审判辅助人员,分别参与了太和法庭1743件案件的送达、238件档案整理等辅助工作,并参与案件调处,调撤率超50%,涉及金额6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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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公证处与太和镇人民政府、太和法庭签订《诉前联调服务三方协议》。

特别是在今年1月,南方公证处与太和镇人民政府、太和法庭联动协作,签订了《诉前联调服务三方协议》,聚力“政府+法院+公证”新模式。自此,南方公证处特邀调解员轮流驻庭,根据案件特点协调街镇、法庭及村(居)委参与属地纠纷的调处,并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公证处为案件提供公证提存、证据保全、调查、送达等服务。同时,特邀调解员还多次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

例如,在受理某村一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村委会与承租人就涉案土地的租赁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几经协商最终未能和解。后经驻村法务室与特邀调解员多次组织调解,村委会与承租人基本达成一致协议,由村委会收回涉案20000平方米的土地,退还承租人押金并由新承租人补偿60余万元,但鉴于村委会还需召开村民大会、村委会投票表决及在“三资”平台办理招租手续,故调解协议不能当即签署。为避免双方事后反悔,经双方同意,由南方公证处先就60万元补偿款办理提存,并就此达成附履行条件的和解协议。

太和法庭有关负责人介绍,公证提存在促成纠纷达成调解协议,推进诉讼进程和保护当事人正当行使权利义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特邀调解员在促成调处中的重要辅助手段,也是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可以依仗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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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公证处公证人员协助司法送达。

而在审理原告惠某公司与被告鼎某物业公司、胜某公司及27名第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当事人人数众多,考虑到部分被告及第三人可能不愿意签收法院送达的材料,会导致诉讼程序拖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经办人征得原告方同意,决定由南方公证处为该案办理公证送达。随后,两名公证员向该案两被告及27名第三人办理公证送达,将委托送达的诉讼材料悉数送达给全部当事人,并对送达情况出具《现场送达报告》。在司法送达程序中公证的参与,既为法官减轻了办案压力,又确保了送达的程序性和效率,有利于后续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深受法官及当事人的好评。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也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这是白云法院聚力地方诉源诉中治理,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机制的重要举措。接下来,白云法院将进一步扩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广度与深度,从源头预防、前端解纷、综合调处等全过程、各方面精准发力、主动作为,创设“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 |  刘喜冰 

图 |  通讯员供图

通讯员 | 池锐燕

编辑 | 田秘 方欢欣

审核 | 林梅芳 戴日模

签发 | 刘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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