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试点公积金“按月还租”,一图读懂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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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广州公积金中心”)获悉,广州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出按月还房租提取新业务试点。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给收租方用于支付房租。

据介绍,广州公积金中心在广州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园东”社区推出按月还房租提取新业务试点。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给收租方用于支付房租。按月还房租业务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广情况逐步铺开。哪些人可以申请“按月还租”,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详细的办理指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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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租授权、承诺书(试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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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还房租(试点)办理机构:建设银行小北路支行(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60号103房)。

(二)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以银行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联系电话:020-12345、020-12329(移动用户拨打:020-12345)。

(五)监督电话:020-12345。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标题图:视觉中国

一图制作:苏琬茜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