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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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副市长葛承书在第十五次生物多样性公约大会生态文明论坛上接过生态环境部授牌,佛山市成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生态文明建设结出丰硕成果。目前,佛山已先后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国字号”殊荣。    

近年来,佛山市顺德区和高明区先后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国内城市GDP“万亿俱乐部”成员,佛山实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自然生态风貌日益修复,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人心,逐步走向经济高速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完美融合的典范城市。 

顶层设计:
不断夯实“大环保”机制
 

早在2012年,佛山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并于2020年升格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委员会双主任,五区党委政府及39个市有关部门均为成员单位,构建出一套完备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比例达到20%以上。

多年来,通过深入开展环保责任制考核,佛山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职能部门统筹监管、各司其职,市区镇统一部署、三级联动”的良好工作机制,有效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在抓好经济建设同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使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经济建设全过程,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共赢,佛山特色的“大环保”机制进一步夯实。

据介绍,佛山生态优先还体现在以法规、规划超前引领,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先后颁布实施3部环保领域地方性法规,相继制订实施了多部纲领性规划及政策,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引领生态文明建设。 

精准施策:
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佛山依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平台,强化部门协同治理效能,建立多部门、多层级联防联控机制。近年来,佛山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首创“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应用黑烟车电子抓拍、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固定遥感监测等新技术手段,成为移动污染源监管的全国样板。

目前,佛山“蓝天保卫战”已取得阶段性胜利。2018至2020年,佛山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为4.44、4.31、3.35;2020年优良天数比例达91%,空气质量指数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3位;六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浓度更是优于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工业污染标志物”二氧化硫浓度稳定保持“个位数”。

在“碧水攻坚战”方面,佛山坚持“流域治理+一河一策”相结合,坚持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内源“四源共治”,突出精准治水;推进与广州、肇庆、清远等城市联防联治机制。西江、北江等干流佛山河段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已成为珠三角优质饮用水源,为广州等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供水达460万吨/天,惠及市外800余万人。

绿色发展:
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佛山以污染攻坚战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现代产业体系,获批全国唯一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目前,全市共完成63家陶瓷企业、19家玻璃企业、225家铝型材企业清洁能源改造。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题中应有之义。作为国家森林城市,佛山积极打造精彩纷呈的绿色生态风光,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休憩休闲之地。“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造林4714公顷、绿化11.3万亩、公园绿地864公顷、碧道130公里,10个镇获评省级森林小镇。

2019年,佛山整合西樵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南海桑基鱼塘田园公园,成功申报国家生态公园。2020年,“佛山桑园围”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项目,也是佛山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文/黄健源、黎娟
图/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编/霍泽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