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 | 108家!黄埔总部企业名单上新!
语音播报

叮!产经“小灵通”上线

小高又要给各位带来

好消息啦!


近日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公布广州市2019年总部企业名单

黄埔区内

南方电网、广州农商行等

108家企业

获认定为广州市总部企业

继2018年度获评99家之后

数量首次突破百家

占全市总部企业(582家)的18.6%


图片


此次黄埔获认定的108家企业

分别都是哪些呢?

一起来看看👇


下滑查看更多

图片


近年来黄埔区

积极做好总部企业认定工作

广泛发动各部门各企业积极申报


争取奖励资金超1亿元  


     

通过推动本次总部企业申报,黄埔共为区内企业争取市新兴产业奖励资金1.155亿元,为吸引人才、服务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制造业总部和科技研发总部占比最高  


     

此次黄埔获认定的总部企业中,制造业总部和科技研发总部占比达65.4%,充分反映了黄埔作为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强区的特色。其中,制造业总部企业50家,占比46.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0家,占比18.7%。此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家,占比11.2%。


图片

△钟银/摄        


各位黄埔“干饭人”

你家的企业有没有在名单内呢?

获得认定

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

是有一定的奖励补贴的哦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9号)要求,对获得认定的总部企业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补贴。


图片

 
科学城


大家可能要问了

自家企业

能不能被认定为总部企业呢?

别急,小高这就带您来了解

总部企业的认定条件


图片



   

   

    认定条件    


   

   

   

   

▼▼▼


   

 农业


   

     

1.涉及生物与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农业: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3)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除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外的其他农业: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1亿元;

(3)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工业和建筑业


   

     

1.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业: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3)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除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外的其他工业: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1亿元;

(3)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3.建筑业: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1亿元;

(3)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服务业


   

     

1.现代物流业、金融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3)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住宿餐饮业: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3)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3.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1亿元;

(3)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4.房地产业: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我市纳税总额不低于6亿元;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图片  
 
科学城产业集群  


大伙又要问了
如果自家企业获得了认定
还需要满足什么  奖励条件
又能够得到哪些  奖励补贴  呢?
请各位接着往下看~


图片


   

   

    奖励标准    


   

   

   

   

▼▼▼



       

对于新引进的总部企业


➤市委市政府重点引进的,在我市工商注册后一次性给予奖励;


➤注册不满1年的新引进总部企业(不包括跨区迁移),自认定年度起,连续3年每年给予500万、1000万、2000万、5000万元等不同档次的奖励。(注册不满一年指离纳税年度开始时间的绝对值不满一年。)



     

对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


➤租用办公用房的(自用),自认定年度起,可给予连续3年每年按500元/平,每年不超200万元或实际年租金总额的补贴;


➤购置办公用房(自用)的,给予购房价款5%,最高不超1000万元的补贴。



     

对并购重组的总部企业


在国内外上市,并将其注册地迁回广州市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并购重组奖励。



     

对总部企业的人才补贴


➤对年工资薪金应税收入6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


➤对总部企业中无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已享受我市人才公寓、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除外),每人每月1000元住房补贴,每家企业租房补贴人数不超过该企业总人数的10%且不超过20人。



     

对总部集聚区


集聚10家以上总部企业,有统一管理机构提供综合管理服务的,每年奖励50万元


图片

 
知识城  


下一步

黄埔将继续做好

总部企业引进、培育及服务工作

促进总部经济规模壮大


希望以后黄埔获得认定的

总部企业名单可以越来越长~


图片


出品 | 黄埔区融媒体中心

素材来源 | 区发展改革局
编辑 | 施莉滢
转载请注明 | 广州高新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