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大就《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提出修改。修改后的条例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最新版本,个人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大件家具或者电器电子产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而修改前的规定是“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加码,意味着乱扔大件垃圾的“紧箍咒”更紧了,意味着此事更“大”了。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莫伟浓
大件家具、电器,该怎么扔?稍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大件垃圾指的是沙发、床垫、橱柜、桌椅、洗衣机等大东西,垃圾箱里放不下,也不该放。也因此,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雇人将其搬走,这属于花钱购买服务。有些人则不肯花钱,直接将其放在垃圾箱旁边,等人处理。
大件家具怎么扔,是个问题。
会有人处理吗?我曾见过被遗弃的柜子“倒地不起”十几天,最后不知所踪。换言之,对于大件家具、家电,并非按照生活垃圾那般处理,未按规定投放,已然违规,已然对公共空间造成影响。
垃圾是错放的资源。大件家具家电也一样。禁止很容易,处罚也合情合理,但堵不如疏,给大件垃圾找更多“出路”更重要。比如很多能用的家具家电,可以在社区内“转需”,这是考验小区的自治能力;不具备实用功能的,则应扔得更方便,这考验服务水平。
文、编/广州日报评论员 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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